关于停车场收费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及校内商户车主:
我校将于 2014年9月1日起,正式启动停车收费工作。现
就校内车辆收费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车辆收费标准
1、学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凭停车证免收停车费(限
每人一台),没有停车证的车辆,按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收
费。
2 、校内独立经营单位(包括校内食堂、施工单位、商
户等)车辆请于 2014年9月1日前到保卫处缴费办理停车月
卡,停车场月卡按 200元 /月进行收费,逾期未办理的车辆按
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3、外来临时停放车辆一律按照学校停车场收费标准按
时收费。
4、校内未提交办理贵州师范学院教职工停车证或新购
车辆的车主,请在 8月20日前需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前往保卫处进行资格登记审核(相关表格学校内网及保卫
处网站均可下载) 。
5、自 2014年9月1日零时起正式开始计时收费。
6、请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