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公布 2009-2010 年度国家级工法的通知
建质〔 2011〕15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 ,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2011年 6月,我部组织专家对有关部门和地区申报的 1941项工法
进行了评审,审定 589 项为 2009-2010 年度国家级工法,其中 132 项
为国家一级工法, 364 项为国家二级工法, 93 项为升级版国家二级工
法,现予公布。
希望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工法管理工作,鼓励建筑企业及时
总结施工经验、积极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注重以工法开发增强企业
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工法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我国建设工程的施工
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水平。
附件: 1.2009-2010 年度国家一级工法名单
2.2009-2010 年度国家二级工法名单
3.2009-2010 年度国家二级工法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