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市建设工程项目督查工作的通知
云建管〔 2006〕11 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环保和建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对施工现场人员职责履行及隐患整改工作的落实,根据《建筑法》、 《招投
标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市成立建设工程项目督查小组,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督查主要内容:
1、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
2、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3、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现场执行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规范标准情况。
4、对市组织检查中提出质量安全隐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5、其它由市建设局交办的拖欠工人工资问题及群众信访投诉等重大事项督查。
6、其它需要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