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市建委
2007-01-25
京建法[ 2007]101 号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 印发给你们, 请依照执
行。
附:《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重要材料、设备(以下简称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
标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
标办法》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