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招投标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苏建招办〔 2015〕6号
各市、县(市、区)招标办、交易中心:
为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有关招投标整改措施, 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
根据住建部市场监管司 2015年招投标工作要求和我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计划, 以及《建
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 (建市〔 2015〕20号),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
下:
一、改进技术标评审方法和评委抽取通知,切实规范评标活动
电子招投标和远程异地评标为推行技术标暗标制提供了条件。 实践证明,实行技术标暗
标制和横向评审对于保障评标活动客观公正具有积极作用。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 5月份开
始,在苏州市、扬州市试点技术标暗标制和横向评审; 7月 1日起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项目中推行, 2015年年底实现暗标制和横向评审在全省所有
市、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