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明清传统民居中的宅门
来源 : 作者:成明 查看: 1370 【2008-8-6 16:24:43 】【大 中 小】
北京明清传统民居中的四合院(含三合院)是中国传统民居建筑布局构成的基本形
式。有着十分悠久的历史,远在商周时期其雏形已经产生,元代时为主要居住场所和形式,
明清两代得到发展和完善。 四合院之所以得以发展是因为它既有宽绰疏朗、 起居方便的中心
院落,又有高度私密性和亲和性的内院, 其以四合为基本单位, 具有向纵深和两侧任意发展
的拓展性。
由于北京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所决定,四合院房屋的位置以坐北朝南为主,坐西
向东次之。除方位不同外,北京四合院因等级差别,规模的大小也有差别,形成了一进、二
进、三进、四进及四进以上不同类型的四合院。住宅建筑中等级制度的体现是十分明显的。
明初建立的“官民宅邸之制”, 是有关建筑住宅的制度, 它对官邸甚至平民住宅的间架、 门
窗装饰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