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改价格 [2007]670 号 )
发改价格 [2007]670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 2007 年 3 月 30日颁布, 5 月 1 日实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币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 :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
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 2007 年 5月 1 日起执行。
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 ([1992] 价费字 479号)自
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 00七年三月三十日
建设工程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