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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桐庐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
工标准化样板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施工、监理企业:
随着我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
(以下简称县标化工地)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县建设工
程的现场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创建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
会和经济效应。为进一步提升创建水平,全面落实建设工程
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三位一体管理体系,根据省、市有关
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桐庐县建设工程安全生
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
真贯彻执行。
一、凡新开工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办法》要求做好相
关工作,从 2010年度开始,县标化工地作为申报“桐江杯”
优质工程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已开工建设但主体未结顶的建筑工程、未经中间验
收的市政工程,企业应立即补报工地创建计划,并按要求报
送《桐庐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申
请考评表》,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