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设局:
《河北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办法》已经 2003 年 3 月 12日第九次厅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现予
印发,自 2003 年 5月 1 日起施行。
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河北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档案管理,保障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档案的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档案(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档案)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重要材料和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
文字、数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工程招
标投标监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