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管字 [2008]1 号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修订) 》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我委修订了《青岛市住宅工程
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现将修订后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修订)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建筑 质量 通知
抄 送:省建设厅、省建管局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2008 年 1月 10日印发
《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修订) 》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根据国务院《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
案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
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