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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
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 进一步明
确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责任, 完善企业自控、 社会监督、 政府监管
的工程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提高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 根据
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宁
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
你们,提出贯彻执行意见如下:
一、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按本办法执行。
二、原《宁波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甬建发, 2007? 463号)和《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
理机构人员配备暂行办法》 (甬建市发, 2006? 100 号)自本办
法印发之日起废止。
附件: 1.获奖项目经理承担施工任务一览表
2.宁波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调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