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阳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
示范工地(小区)申报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委) ,各施工企业:
为使我市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小区)的创建活动
走向深入,在全市范围内树立一批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
工地(小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全市
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开展,全面提高建筑施工本
质安全,提升我市建筑业整体形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国发〔 2004〕2号)和建设部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 (建
质〔 2005〕232号),我处组织制定了《阜阳市建筑施工安全
质量标准化工地(小区)申报考核办法》 ,现予以印发,请
遵照执行。
附件: 1.阜阳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
申报考评办法
2.阜阳市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申报表
3.阜阳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