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 “预拌砂浆(试行) ”补充定额的通知
日期: 2011-12-31 02:55:00.0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
位:
为适应建筑市场的发展,满足工程建设中使用预拌砂浆的计价需
要,我站编制了“预拌砂浆(试行)”补充定额(以下简称“本补
充定额”)。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补充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内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中使用预
拌砂浆项目的计价,是现行《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
价表》的补充。其工程量计算规则与现拌砂浆对应定额子目工程量
计算规则相同。
二、预拌砂浆定额取定价组成
预拌砂浆 (干混 )定额取定价由两类费用组成,包括:材料出厂
价及运输费用(运距 25km以内)。
三、未编制对应预拌砂浆定额子目的调整方法
本补充定额是按常用现拌砂浆子目对应编制的,对于实际工程
中使用预拌砂浆(干混)而本补充定额未对应编制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