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资格预审文
件》和《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的通知
交公路发【 2010】7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
公路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管理, 规范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编
制工作,部在 2003年版《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范本》和《公路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范本》(以下简称《 2003年设计招标范本》)的基础上,
组织制定了《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和《公路工程标准勘察
设计招标文件》(以下简称《公路设计招标标准文件》),现予发布。
依法必须招标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应当使用《公路设计招标标准文
件》。招标人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时, 应按照《公路设计招标标准文件》
使用说明及注释有关规定执行。
《公路设计招标标准文件》自 2011年 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