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铁建设 [2005]146 号
各铁路局,青藏铁路公司,各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各合资铁路公司,
工程管理中心,建设投资公司,集装箱公司:
根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 11号)及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勘
察设计管理体制改革, 铁道部对《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进行了修订,
并更名为《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请按照执行。铁道
部 1997年发布的《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 [1997]125号)和
2003年发布的《关于调整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工作程序和分
工的通知》(铁建设 [2003]140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二 00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工作, 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
条例》(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