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 综合工日单价及有关问题
的通知
作者: ly 建筑定额来源:山东省建设厅 点击数: 1322 更新时间: 2009-5-9
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 体现共建和谐
社会的要求,根据省政府第 188号令《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 及劳动和社会
保障部门有关规定, 结合我省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 现就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有
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鲁政字 [2007]258 号)以及劳动和社
会保障部制定的日工资折算办法(劳社部发 [2008]3 号),经研究决定,我省建
设工程(包括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工程等)定额
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分别为 35元/工日、 29元 /工日、 23元/工日(详见附表)。
二、根据我省的经济发展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