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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山 市 建 筑 业 协 会
关于开展 2012年度建筑施工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中山建协通 [2012]5 号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粤建安字
[2008]85 号)的规定,“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
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为确保我
市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的安全, 加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管
理,我会开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现就有关
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的对象
从事相应工种施工操作时间不少于一年、且能较熟练地从事相应工
种的施工操作但尚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现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从事本工种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年, 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
能,并能较熟练从事本工种的工作;
2、年满 18周岁且未超过相关工种规定年龄要求;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