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
发布文号:威建通字 [2014]54 号
信息来源:威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4/12/8 阅读: 51次
各区市建设局,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局,南海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住建部、省、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工作部署,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
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推行工程质量终身责
任承诺制的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质量终身责任“两书”制度
(一)根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要求,
从 2014年 8月 25日起新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应当及时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授权的上述五方项
目负责人应当在办理工程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