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在建基本建设
大中型项目概算等问题的通知
(1996) 计建设第 1154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计经委),
各计划单列企业集团:
近几年,由于物价、税费及定额的调整变化,大部分在建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的
实际总投资比原批准概算增加很多,再加上不少中央与地方合资建设项目的地方资金
又不落实,给计划安排带来很大困难。另外,为了调整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近
几年国家在计划安排上不再按行业切块分配投资,而采取按项目,区别轻重缓急,先
安排投产项目、国家重点续建项目,后安排一般大中型项目的原则统一安排项目的投
资计划。鉴于以上情况,为了合理安排“九五”期间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的投资,加
强项目管理,控制工程造价,经研究决定,在 1995年对在建项目概算核查的基础上,
对 1996年计划内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的概算进行核定, 并对今后新上基本建设大中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