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市 2011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扬建价〔 2011〕57号
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人员:
根据省建设厅 “关于组织开展 2011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苏
建函教 [2011]562号)文件精神,今年十一月全省将开展 2011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
考试,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及内容
考试专业为土建、安装、市政、装饰,等级为初级、中级、高级。一个人可同时报
考两个专业,但土建和安装专业、市政和装饰专业不能兼报。
考试课目为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和专业案例。 在江苏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
证书》、97年后取得《江苏省工程造价编审专业人员资格证》 和 09年前取得江苏省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管局)颁发的预算员证书的报考人员,免考工程造价基础理论。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初级造价员资格应具备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