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 宁 省 财 政 厅
辽住建发 [2011]5 号
关于调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人工日工
资单价的通知
各市建委、财政局:
根据我省建筑市场人工单价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
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中人工日工资单价,
在 2010年《关于调整 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 >人
工日工资单价的通知》(辽住建〔 2010〕36号)文件基础上,
再调增 8元/工日。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一、本次人工日工资单价调整从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文件执行之日起以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没有按
2010年《关于调整 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 >人工
日工资单价的通知》(辽住建〔 2010〕36 号)文件规定调增
5 元/工日的,调增 13 元/工日;已调增 5 元/工日的,按照
本文件规定调增 8元 /工日。
三、机械台班中的人工日工资单价 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