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 2000)》部分内容及标准的通知
沪建市管〔 2010〕2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建设交通委《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若干意见的通
知》(沪建交〔 2009〕 995 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
定〉的通知》(沪建交〔 2006〕445 号)、《关于发布〈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含上海市轨道
交通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的通知》(沪建交〔 2006〕237号)和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
下简称市场管理总站) 《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有关事项的通
知》(沪建市管〔 2009〕79号)等文件关于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不得作为竞
争性费用,以及工、料、机价款不得采用无限风险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