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定额人工费和材料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8]319号
各盟市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受我国经济形势发展和各种市场因素的影响, 2008 年建筑市场中的人工、 材料价格发
生了很大变化。 施工企业和各盟市造价管理部门普遍反映: 人工费价格上涨过快, 建筑安装
工程施工中,人工费出现亏损; 签订固定价格合同的工程,由于钢材、 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
价格市场波动幅度大, 出现施工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问题。 造成目前建筑市场价格波动幅度
较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是承包商都无法预测和控制的。为维护建设、施工单位的合法权
益和社会稳定, 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经研究, 决定对 2004 年计价
定额中的人工工资单价和固定价格合同中的主要材料价格进行调整。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定额人工费调整
(一)调整标准
1.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