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文件
内建工[ 2008]319号
关于调整定额人工费和材料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盟市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受我国经济形势发展和各种市场因素的影响, 2008年建筑市场中的人工、
材料价格发生了很大变化。 施工企业和各盟市造价管理部门普遍反映: 人工费
价格上涨过快,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 人工费出现亏损; 签订固定价格合同的
工程,由于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市场波动幅度大, 出现施工合同无
法继续履行的问题。造成目前建筑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的原因, 是多方面的,
是承包商都无法预测和控制的。 为维护建设、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经研究,决定对 2004年计价定
额中的人工工资单价和固定价格合同中的主要材料价格进行调整。具体问题,
通知如下:
一、定额人工费调整
(一)调整标准
1.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安装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