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
鄂价房地字 <2000>51号
省物价局 省建设厅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建委 (建设局 );
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 (鄂
价房地字〔 1996〕68号 )下发以来,对加强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管
理,规范建设工程咨询市场行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各地在执行中
仍存在着收费标准不统一、乱收费、甚至恶性竞争等问题。为进一步
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行为,维护建设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确
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脱钩改制后的中介组织承担市场风险的
能力,经研究,决定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作适当调整,
并就有关问题重申如下:
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是指编制、审核和验证建设项目投资
估算,工程招投标标书、标底造价,工程概预算、结算以及其它与工
程造价咨询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二、凡经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