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文件
皖价服 [2007]86 号文
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建委:
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管理,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
《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 [l999]2255
号 )精神,结合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实际情况, 现就重新制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
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依法成立,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工程造价
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具备从业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对建设工程造
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
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