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昆建通【 2011】364号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限制使用人工挖孔桩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国家、省级开发(度假)园区住建局,各
有关单位:
人工挖孔桩作为一种传统的成桩施工工艺, 具有造价低、 所
需施工设备简单、成桩直径大、成桩质量容易保证等特点,同时
也存在受地质条件限制,作业人员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对周
边建(构)筑物容易造成影响等缺点, 特别市井下作业环境恶劣,
作业人员随时有可能受到涌水、涌沙、塌方、毒气、触电、高处
坠落、物体打击等安全威胁 ,已成为一种落后的施工工艺。随着
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施工技术进步, 本着以人为本, 保护作业人
员生命安全, 为严格限制使用并逐步淘汰人工挖孔桩, 鼓励采用
先进的基础施工技术, 改善施工安全环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请遵照执行。
一、凡在昆明地区实施工程建设项目, 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人工
挖孔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