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生产厂区内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安全, 明确安全管理的
具体对象及各级管理责任人的具体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存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单位。
3 术语解释
3.1 关键装置:
包括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等条件下进行
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
3.2 重点部位:
制造、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造成
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 、油库、仓库等;对关键装置
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
4 职责
4.1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
人,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4.2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操作人员及其他单位的有关人员必须严
格执行本制度。
4.3 公司级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及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