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zj.tmjob88.com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内建造字 39 号
内蒙古建设厅、财政厅、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7 年 1月 30日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明确有关部门、 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造价的管理
职责,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
法。
本办法的称工程造价, 是指各类建设项目人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
具体内容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它费用、预备费、建设
期贷款利息、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也称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由工
程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管理专职机构, 是指自治区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
程造价管理专职机构,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
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