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1、操作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
染。
2、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
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原料的清洗要彻底。蔬菜与肉类、水产品
须分池清洗干净,尔后分类存放,供加工制作用。
3、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的卫
生安全。对盛装熟食品的容器、餐具、熟食公用具洗刷干净后必须进行
热力消毒
4、餐厅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发现有腐败变
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
5、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
或未成品分开存放 ,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未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防止交叉污染。
6、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 2个小时,若超过 2 个小时
存放的,应当在高于 60 度或低于 10 度的条件下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