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企业就地“转型”手续海关操作指引
(试行)
为方便加工贸易企业办理就地“转型”手续,规范海
关管理,根据《海关法》和国家有关管理规定,特制
定本操作指引:
一、加工贸易企业就地“转型”是指原仅开展来料加
工业务的企业,由于委托其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的外商
改变企业原经营方式,在原加工地成立一家外商投资
企业继续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行为。
二、办理就地“转型”手续的基本程序
外商向原经营单位提出终止来料加工协议申请 ----
报商务主管部门审批 ----办理设立新企业的相关审批、
登记等手续(包括:商务主管部门、工商、外管、国
税、地税、财政、国检、环保等) ----到主管海关办理
新企业的注册登记及减免税项目备案(以下简称项目
备案)手续 ----到主管海关办理新企业合同备案手续
----到所在地商务部门办理原加工企业的合同(协议)
终止手续 ----到主管海关办理进口设备处理及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