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铁 十五 局 集 团
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公司人 [2008]39 号
关于印发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办法》(试
行)已经 2008年2月26日公司二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现将
此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试
行)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试行)
目 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二 章 劳 务 使 用 的 原 则 和 审 批 权 限
第 三 章 劳 务 招 聘
第 四 章 培 训
第 五 章 薪 酬 待 遇
第 六 章 劳 务 人 员 的 考 核
第 七 章 劳 务 使 用 的 监 督 与 检 查
第 八 章 附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