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 动 保 护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职工的劳动保护,促进安全生产,维护公
司的生产秩序, 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的财产安全, 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劳动保护的措施有安全生产管理、职业病防治、落实
国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场所, 对女职
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事保护等。
第三条 劳动保护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劳
动保护人人有责”、“以人为本”、“全面保护”的原则。
第二章 公司的劳动保护职责
第四条 公司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劳动保护进行研究和规划,
并落实工作责任。
第五条 公司建立年度劳动保护投入经费预算制度,保证对劳
动保护的技术提升和设施建设投入。
第六条 公司建立劳动保护奖励制度,对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
治工作由贡献的车间集体和职工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七条 公司建立劳动保护月查制度,对生产部门进行定期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