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在公司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质
量,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公司在贯彻执行原劳动部 《关于颁布〈劳
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的基础上,本着从公司的生产实
际出发,按照“实用节约”的原则,重新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
准,以达到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的目的。现就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验收、储存,发放范围,使用时间等环节制定以下规定:收、储存,
发放范围,使用时间等环节制定以下规定:
1、采购部在编制劳动防护用品计划时 ,须经公司领导物资供应部门、
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采购部应到国家定点经营单位或企业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
动防护用品。
3、采购部门在购买过程中,应要求经营或生产方提供出示劳动防护
用品生产许可证和生产检验合格证。在采购特种防护用品时,应要求
经营或生产方提供出示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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