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
发〔2010〕23 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国家安监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委的要求, 现就推进全区涉及危险工艺的化
工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连锁技术改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全区所有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及其辅助设施力争在 2011
年底实现生产过程中危险环节关键操作的自动化控制。温度、压力、
流量、液位及可燃、有毒气体浓度等工艺指标的超限报警及生产装置
的安全联锁停车;大型和高度危险化工装置要在自动化控制的基础上
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ESD)或安全仪表系统( SIS)。
二、改造范围
(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
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 2009〕116号,以下简称《目录》)公布的
15种危险化工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