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 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修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 针和《高等教育法》的重要精神,以全面推进
大学生素质教育,培养合格的社会主 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为宗旨,进一步做
好学校本科生 综合测评工作,表彰德智体全面 发展的优秀学生,创建良好
的校风、学风,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与实施机构
(一)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指导并会同各学院开展本科学生 综合测评
和先进个人与先进班级评选工作。
(二) 各学院成立 “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先进班级、先进个人评审工作领
导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学生工作和主管教
学工作的负责人、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 7至 9人组成,具体
负责指导和实施本学院的本科生 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评选、先进班级评
比工作,接受和处理学生的申 诉和异议。
(三) 各学生班级应在本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班级
学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