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关于促进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 和省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解决中小企业 (包括个
人创业投资者, 以下同) 贷款融资难问题,改善中小企业创业投融资环境, 现就促进全市信
用担保机构、信用再担保机构(以下统称 “担保机构 ”)发展,加速构建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
保体系,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力发展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担保机构
按照“社会资本为主、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作、政府支持 ”的原则,继续运作好现有政
府出资的担保机构,并逐步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鼓励社会各类组织和个人创办担保机构,
扩大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担保的规模; 鼓励各类再担保机构为担保机构提升信誉、 分担
风险;鼓励和引导同行业、同区域的中小企业建立联保、 互保机制,增强中小企业自身的融
资能力。
市政府每年重点扶持一批为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