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南平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
南 平 市 建 设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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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说 明
1、本表一式六份: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
一份,备案机关及安全监督机构存档各一份。
2、建设单位提供的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资料应按规定程序审核, 并
加盖审批及相关单位公章。
3、“建设工程施工措施” 审查情况一栏应填写 “经审查符合要求”
或“不符合要求” 。
4、备案机关意见一栏应填写“同意备案”或“不予备案,申请材
料退回”。
3
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安全监督人员
联系电话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结构质式
建筑高度
地下层数
层 数
基坑深度、
围护方式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
计划开工、
竣工日期
勘察单位
资质等级 法人代表
证 号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
资质等级 法人代表
证 号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
证 号 企业技术负责人
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