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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关键工序施工质量考核奖惩办
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质量管理, 进一步明确各参建
单位质量管理职责, 加强施工质量过程控制, 鼓励关键工序施工作业
人员增强质量意识,实现工程质量总体建设目标, 结合工程建设实际,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南水北调
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主体工程建设。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管理单位系指由项目法人 (含有关省级
建设管理单位)直接派出或以代建管理模式对土建施工合同和监理合
同进行管理的单位, 以及该单位派到施工现场、 具体从事工程建设管
理的机构。
第四条 关键工序考核实行分级负责、 分级考核。施工单位负责
对关键工序施工作业班组和初检、复检、终检人员进行考核,监理单
位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 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对监理、 施工单位进
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