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材屋 面防 水工程 安全 技术交 底
施工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屋面 施工内容 卷材铺贴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 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使用好个人防护用品。 .
(2) 患有皮肤病、眼病、刺激过敏等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作业。作业人员应注意风向,防止中
毒或烫伤,施工过程中发现恶心、头晕、刺激过敏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3) 屋面四周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孔洞加盖封严或设防护栏,并加设水平平网。
(4) 熬油炉灶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10米,距易燃品仓库不得小于 25米,距架空输电线
路的距离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炉灶附近严禁储存、堆放易燃易爆品。
(5) 熬油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熬油量不得超过容量的 2/3,下班时必须熄灭余火,并关闭炉门。
(6) 熬油处必须配备铁板、干砂、湿麻袋和灭火器,沥清着火时,严禁用水灭火。
(7) 装运沥青的铁桶、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