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材防水层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一般安全要求
(1) 开工前,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向参加操作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
术交底。要详细、认真的将所有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和有关
设备(包括防火设备) ,以及操作过程中应注意事项较底清楚。
(2) 对有皮肤病、眼病、刺激过敏等患者,不得从事沥青工作。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恶心、头晕、刺激过敏等情况时,应立即停
止操作。
(3) 严禁使用未成年或精神不正常的工人参加屋面上的沥青工作
或运输熔热油类工作。沥青作业每班应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4) 施工现场应有急救备用药品,以防被烫伤或恶心、头晕等时
涂抹急救之用。
(5) 从事沥青及有毒防水材料作业工作时,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
用品。操作人员不得赤脚、穿短裤和短袖衣服进行操作,裤脚、
袖口应扎紧,并应佩戴手套和防脚套。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
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6) 操作时应注意风向,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