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合造价字[ 2009]002号
关于开展造价员继续教育和
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我省造价员
继续教育和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皖价协, 2008? 14号)
要求,凡 2008 年之前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
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都应参加继续教育和证书验证, 凡未参加验
证或验证不合格的人员, 将进行限期整改, 整改不合格的注销其
资格证书。现将我市造价员继续教育和证书验证工作相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时间和验证要求
造价员继续教育时间为 3 月 10至 5月 10日,造价员资格证
书验证工作与继续教育工作同时进行。造价员在参加继续教育
时报名时将“合肥市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表” (附件一)一式
二份和资格证书交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培训中心。
每期继续教育结束后,对造价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