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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水环境治理项目建设管理程序
市重点局水环境治理项目建设由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
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标、开工审批办理、工程施工管理、
竣工验收及备案移交、工程决算审计、质量回访、项目竣工后
评估等阶段组成。 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和管理流程具体如下:
一、 工程立项
市建委(排管办、市水务局)委托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建议
书,报市发改委(亚行贷款项目为省发改委)组织审批,报市
(省)政府批准后,下达立项批复。
二、 可行性研究
市建委(排管办、市水务局)在项目立项批复后,通过招
标确定勘察设计单位,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办理规划
设计条件、用地预审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手续。资料齐
备后,报市发改委(亚行贷款项目为省发改委)组织审批。
三、初步设计
市建委(排管办、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和协调设计单位编
制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并报市发改委组织审查批复。本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