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管理,不断提升市容环境
卫生管理水平,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部署和《合肥市
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
以改善居民生活、工作环境为出发点,着力推进市容环境卫生
管理责任的落实,推动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努力创建洁净、
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和良好的投资环境,服务现代化滨湖大
城市建设。
二、 考核范围、对象
(一)考核范围
五个社区:莲花社区、锦绣社区、海恒社区、芙蓉社区、
临湖社区。
(二)考核对象
以社区委为单位作为考核对象,五个社区委分别列出考核
分数和名次。
三、 考核内容
(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1、 道路(含主次干道、广场和天桥)清扫保洁、市容管
2
理及环卫设施设备管理。
2、 居民住宅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院落、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