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经区建管 [2010]48 号
关于印发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文明创建
实施细则》的通知
区内各相关单位:
为建立文明创建长效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创建标准,我中心根
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修订了《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
文明创建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望严格执行,确保我区建设工
程文明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中心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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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开发区文明办、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合经区建设管理中心印发 共印发 300 份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文明创建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建立创建长效机制, 依据合经区文明创建
管理规定及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工程,新建市政工程,
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凡在经济开发区规划区内从事建设工程施
工,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