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吉
林省人民政府令第 254 号 )
吉林省人民政府令 第 254号
《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
12月10日省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6年2月1
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保护国家利益、
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工程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以下简称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简
称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是指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房屋建筑
及其附属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