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型
项
目
服务范围 内容及质量要求
甲
级
基
本
要
求
小区规划
红线范围
内,涉及
共用财产
和公共事
务的管理
1、物业管理企业应持有国家三级以上资质证书
2、物业管理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3、应有较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并按规范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4、物业管理企业应在小区管理中建立本企业的形象识别系统:服务理念、行为规范(专业着装、佩
戴标志、 语言规范、文明服务)、现场标识等。
5、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应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
6、一线服务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合格上岗。
7、物业管理企业广泛运用计算机管理 (业主档案、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管理等 )。
8、小区应设置“服务中心”,实行 24 小时服务接待,公示服务联系电话。
9、适应业主需求,开展有偿特约服务及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价目。
10、采取多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