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客运专线
接触网
设计、施工、验收标准、规范汇总
沈阳供电段
2010 年 6月
新建时速 300~350公里客运专线铁路
设计暂行规定
铁建设 [2007]47 号
4 电 气 化
4.1牵引供电
4.1.1 牵引供电系统应保证独立性和完整性; 在确保客运专线供
电的前提下,有条件时可兼顾相邻线和枢纽的供电。
4.1.2 牵引变电所应采用两回独立进线, 并互为热备用,供电电
源宜采用 220 kV。
4.1.3 接触网的标称电压应为 25 kV,长期最高电压应为 27.5
kv.短时 (5 min)最高电压应为 29 kV,设计最低电压应为 20 kV。
4.1.4 正线牵引网供电方式宜采用 2×25 kV(AT) 供电方式;枢
纽地区跨线列车联络线、动车组走行线和动车段 (所,场 )等可采
用 1×25 kV 供电方式。
4.1.5 牵引变电所分布应按满足设计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