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解读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通知
为支持设施农业发展制定适度灵活的用地政策
——国土资源部耕保司负责人就《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答记者问
高效农业、设施农业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方向。 10月 25 日,部耕地保护司有关负责人
就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联合发布的 《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出台的背景、
总体思路及具体政策措施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首先,请您介绍一下,我国设施农用地管理的现状是什么?
负责人: 国土资源部建部以来, 就农业结构调整用地管理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 明确
了管理的基本思路,即 设施农用地以建造临时或永久建 (构 )筑物为标准 ,划分为两类:属
临时建 (构 )筑物的, 按农用地管理, 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但要签订复垦协议,县
级备案;属于永久建 (构)筑物的,按照建设用地管理,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占用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