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一般安全措施
16.1 一般注意事项。
16.1.1 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 (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 ),应正确
佩戴安全帽。
16.1.2 在楼板和结构上打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滑车或堆放重物等,应事
先经过本单位有关技术部门的审核许可。规定放置重物及安装滑车的地点应标以明
显的标记 (标出界限和荷重限度 )。
16.1.3 变电站 (生产厂房 )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应覆以与地面齐
平而坚固的盖板。 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 应设临时围栏。 临时打的孔、洞,
施工结束后,应恢复原状。
16.1.4 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应装设 不低于 1050mm 高的栏杆和
不低于 100mm 高的护板。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应装设临时遮栏,并在
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装回。临时遮栏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 上杆离
地高度为 1050